● 綠化改造輔導申請
一、計畫目標:
為迎接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綠美化臺北市容,以輔導里鄰社區、公民營機關等團體,針對周遭環境清潔及綠美化問題提出解決方法,運用在地資源,營造清潔、綠美的生活環境。
二、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三、實施地區:
臺北市全區
四、申請單位:
(一) 里鄰社區組織:本市449里辦公室、382社區單位組織(需經政府立(備)案組織)。
(二) 辦公大樓:本市公務機關、公民營企業,具全棟建築物經營、管理之對象。
註:建設公司新建建物或建物綠化涉及直接之商業利益者不符申請條件。
五、申請條件:
符合第四點申請單位之規定,且成立至少10人之綠化志工隊者(附件二),申請單位並應提具後續維護管理計畫(附件三)。
六、計畫實施期間:
本申請須知施行後至99年9月30日
七、申請類型:
(一) 平面空間:公私有閒置地、社區、鄰里公園及大樓之開放性公共空間等。
1. 公有閒置空間、空地、鄰里公園綠化需有所有權人(管理權人) 簽署同意書(附件五),私有地應經土地所有權人簽具同意書(附件五),無償提供土地綠化為開放空間使用。
2. 私有建築物大樓公共空間之綠化,需有建物所有權人簽署同意書(附件三)。社區中庭等公共開放空間綠化需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或同棟或同區域住戶50%以上簽署同意書(附件四)。
(二) 牆壁壁面:建築物大樓之牆壁壁面綠化方式為種植爬藤類植物或簡易木格柵搭配盆栽綠化,進行綠化之牆面高度以不高於3公尺為原則;壁面綠化需經建築物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管理委員會會議決議同意,並需施作樓層住戶簽署同意書(附件四)。
(三) 大樓陽台:建築物大樓之陽台綠化,可進行綠化空間需達60-80%或以上之陽台戶數;需有所有權人、同棟或同區域大樓具陽台之住戶80%以上同意施作及簽署同意書(附件四)。
(四) 建築物屋頂:建築物大樓之屋頂綠化,建築物屋頂為平面或斜面30度以內之斜面空間,屋頂狀況良好,現況無漏水、積水與違建等問題;建築物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同棟大樓住戶80%以上簽署同意書,其中必須含施作樓層住戶簽署同意書(附件四)。
八、申請額度:
每一申請案原則以30萬為上限,依申請案現況進行之審查結果核定。
九、計畫輔導:
申請計畫審核通過後,由產業發展局進行設計、施作與驗收,計畫執行方式詳見流程圖。本計畫並無涉及經費核撥予申請單位。
十、申請程序:
檢附申請計畫資料(附件一、二、三與附件四或五)向產業發展局花博營運總部城市花園中心(台北市市府路1號)提出申請。
十一、申請期間:
99年度:
即日起至99年4月30日前。(報名已截止)
十二、審查方式:
由產業發展局聘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或政府機關代表5-7人(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不得少於二分之一)組成審查委員會,評選符合計畫目標及執行項目者簽送本府核定,並於審查後將審查結果通知申請單位。
十三、其他相關注意事項:
(一) 本計畫應以規定類型申請單位之空間為主體進行提案,必要時得請區公所、外部社團組織或專業團體協助。
(二) 申請施作內容應以植栽綠化為主,施作經費以完成計畫所需之綠化設計費、材料費、施工費等為主,硬體建築及設備不予提供。
(三) 申請內容涉及國有土地,需由申請單位向土地所有單位協調辦理土地代管與綠化認養事宜。
(四) 本計畫施作範圍依法令規定辦理,涉及違建或占用事項不予施作。
情請洽
城市花園中心
Tel: (02)2720-8889
分機
1227
Fax: (02)2722-3395